销售工程师

2022-08-02



第一条   为了全面地推进公司VI系统的实施,规范品牌识别系统管理和公司品牌传播管理,保证品牌传播的系统性、致性和连贯性,制定本规定。

第二条   《公司VI视觉识别系统》是安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(下称公司)实施品牌管理的重要执行文件,是统一公司视觉识别形象的范本和规范。

第三条   公司VI系统必须坚持系统性原则、一致性原则和连贯性原则,保证积累效应和整合传播效果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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